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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翔评论 :练习爱情—序满娃诗集《一朵十年》

耿翔评论 :练习爱情—序满娃诗集《一朵十年》

练习爱情

序满娃诗集《一朵十年》

    耿 翔



    确切地说,这是一个人对于爱情的纯粹心理体验。它被这个人用同样纯粹的文字,很直接地记录下来了。于是,我们有幸看到了一位诗人,是怎么用阳光雕刻爱情的。这就是阅读的幸福,也是满娃的诗集《一朵十年》带给我的幸福。

  我决定用《练习爱情》作这篇序言的题目,是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了,一切在满娃那里,都处在练习之中,能让你看到一个对诗歌中的爱情,还处在原生态下的人,他有多么真诚和可爱。或许,这样最能打动读者的表述,在诗歌中萎缩了,也被虚假地遮蔽了,才使我回过头来,要坚决读这些写得很直接的诗歌,并想为它说一些心里的话。

  满娃在我的印象里,能被确立为一位诗人,也是有一个渐次被承认的过程的。我是在一次诗人聚会时见过他的,看着他人高马大的样子,一脸很随意的笑容,说话更不讲究什么,怎么想象都不像一位诗人。等我在他大量的网络诗歌中,读到《三千丈红绸》时,我的眼睛突然一亮,心里也是突然一亮。我以为有这样的诗装在心里就够了,就足以向周围的人说,他是一位诗人,而且是一位不错的诗人。我从这首表述得很真诚的诗中,读出了一种感觉的健康,一种情绪的健康,一种语言的健康。我要反复用健康来形容这首诗,证明我过去读到的诗,大多是病态的,是被污染了的,是不健康的。他说:“就让我狂妄一回/甩出二十年编织起的/三千丈红绸/铺到你家门前。”他说:“舞动/十八岁的青春/一往情深/娶回我的新娘。”我在想,“二十年”与“三千丈红绸”,“狂妄”与“舞动”,“铺到你家门前”与“娶回我的新娘”,这些情绪和诗意的组合,是大胆直接的,是粗糙简单的,也是慎密细致的。这些意象落到我的心里,却是有着相当的震撼力的。我由此得出结论,满娃看似单纯的心里,其实装着太多的有关诗意的东西。这些东西让他在每一个夜晚,都不能安宁下来,都必须借助夜色的**,把它表现出来。我仔细地看过,满娃的这些被我称作“练习爱情”的诗,大多都是他披着夜色,坐在电脑前敲打出来的。

  我能彻底透过他的诗,承认且叹服这位诗人,来自于一次远行。

  在我忘掉一切,一个人忘情地写《马坊书》的时候,满娃陪着我回了一次马坊。那是一个秋天,是马坊显得最有诗情画意的时节。一路上,我以土著者的身份,向他讲述沿路所能看见的一切。我没有想到,他以自己独到的视角,抹去太多的风物,只对三个场景有了感觉,有了诗意,且在回到长安的当天晚上,就把我的故乡,很动人地放在他的诗行中。我读过之后,心里的那份感动,持续了很久很久。一个是封侯沟,一个是御驾宫,一个是马坊,这是我生命成长中,三个很重要的场景,被他全部收在诗人的视野中,用内心很有灵性的文字,代替我去塑造它。特别是《马坊听雨》一首,简直就是对我生命之乡的绝唱。我现在依然记着那一刻,一阵突然飘至的雨,把我们赶进了村子里的一个教堂。站在教堂门口向里探望,《圣经》上的话语,被清晰地写在黑板上。门外有一丛月季和向日葵,在雨地里站得很庄严。我想,这场雨就是为我落的,它是神要留住我的足迹,领略一下这块土地上,弥漫着的一些宗教的氛围。也让我知道,在我走后的数十年里,我的乡亲们的心灵里,都装进了些什么。可喜的是,满娃把它写出来了:“一阵雨,朝马坊的胸膛/飘泊,潮湿了我外乡人的心/雨,在基督的屋檐下”。“聆听,落地生根神灵的福音/我看见了,向日葵的眼泪/欢跳着流向根茎”。确实,他在他完全诗意的感觉里,看见了马坊的灵魂。而我用了几十年的时间,还在寻找的东西,他因一次偶然的闯入,用陌生的眼光发现了。

  这就是灵感的神奇,也是灵感的力量。

  我从此确信,满娃心里有这样的灵感。

  现在,摆在我书桌上的《一朵十年》,就是这些灵感的结晶。就是满娃作为一位起步很晚,却令人惊叹的诗人,在不长的时间里,所创造出来的全部诗意。这些诗在结集之前,我几乎在他的博客上都读过,也看到被倾倒的博友们的真诚留言。我的感觉是,作为诗人的满娃,一直有一个很明确和很执着的方向。可以说,他的诗歌的方向,就是他在只为爱情打开的内心,用简练的文字练习爱情。我总以为,在满娃被诗歌占得很满的内心,向读者倾述真实或虚幻的爱,是他写诗的唯一,也是他写诗的根本。甚至可以说,爱情是他隐藏在诗歌生命中的盐分,只要有阳光的照耀,就能很快地结晶。事实上,他在他的诗歌里,始终像一个勤劳的人,在生长庄稼和爱情的大地上,埋头种植他的爱情。在这个过程中,他翻开泥土,就像翻开他的胸膛,他埋撒下种子,就像埋下他的心跳。他在一首叫做《种植》的诗中,就是这样直抒胸臆的:“我是一个爱情农夫/看上你了,快快敞开胸怀/让我耕耘”。“用眼睛扬鞭,手指做犁/垅好田埂,灌溉/我的深情”。“乘日月光芒,披这段辉煌/一起唱生命的歌,我和你/便可笑到天堂”。我由此怀疑,满娃作为一个会写诗的生命体,是专为在诗歌中练习爱情,而被降生在人群中的。

  我喜爱满娃诗歌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把诗歌中的爱情,写得很古朴,这就有了一种很古典的味道。我不知道这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他表现出来,就让我产生了这样的感叹。我很喜爱《诗经》里的爱情诗,那种比兴的手法,那种反复的咏唱,那种四言的节奏,让我知道爱情在古人那里,就是很简洁明快、伤感诱人的。我也不知道满娃对《诗经》中的爱情诗,熟悉的程度有多少?或许,对于一个真正有诗的感觉的人,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基因里,宝藏一样地存有人类感知事物的情感和方式。我从他大量的诗歌中,获得了这个信息。我不引用他的诗句,只写出一些诗歌的题目,你就知道,他诗歌中的爱情,有多么地古朴,多么地明快,多么地坦然,一切都像阳光一样,投向大地的,永远是照耀万物的明亮。比如《一把抱走心爱的女人》、《十丈红尘》、《扶你登鞍》、《你让我更加恋爱红尘》、《你是谁怀中的玉兔》、《走,摘星星去》、《花,在痛》,这些从心的最深处,被痴情挖掘出来的文字,读一遍,有一遍的的感觉,读一百遍,有一百遍的感觉。而读千遍万遍呢,我首先想到的是不会厌倦。我很留意《把江山给你》这首从历史典故演化而来的诗,这是满娃的新翻杨柳枝。他这样写:“亲爱的宝贝/给我一个微笑,我给你/把烽火点燃”。“看硝烟弥漫/心上的人啊,我真的愿意/把江山给你”。爱情的力量,使满娃获得了一种王者的身份和荣耀,可以把一切捐献出来,只要是为了爱。我想,我们的诗人们,能在诗中这样真诚的歌唱,诗歌与大众的距离,不应该像今天这么远。

  当然,在满娃写得很专一的诗歌中,还是有着他的很丰富的一面。他把诗的触觉,一再地伸向故乡,伸向父母的坟地,从而寄托他的哀思。这些诗歌,依然写得很动人,看出在他的精神世界里,真正被景仰着的爱是什么。他站在母亲的坟头,悲伤地写到:“这满天的雨水/就是我想她的泪”。“消失了,遮风挡雨的背影/我不得不换另一种姿势/独舞”。“父母,入土为安/留我独自飞翔”。“秋起悲情,一米夕阳/染红一世伤感”。这样的诗句,应该是触到了生命世界的最痛处,启示人活在大地上,应该怎样延续人的生命。

  我在翻阅了这些诗歌后,毫不犹豫地告诉满娃,就用《一朵十年》作这部诗集的名字吧。在写这篇序言的时候,我一再被这个书名感动着。这对于疯狂地在诗歌中练习爱情的诗人满娃来说,或许是一种暗示,他是诗人用诗歌,无意识地说破了生命中的许多秘密。因此,他的动人的力量,不是这些短短的文字所能承载得了的。他说:“我的命里桃花/一朵十年,三朵已经开过/第四朵,正在怒放”。“越来越醇,远方的你/可否闻到,那悠悠飘香的味道/来自我的灵魂”。“上帝说,一个人/一辈子,最多十二朵/我可能,在第九朵的黄昏凋谢”。“心上的人儿,请不要难过/千朵的早晨,你仍会听到/我为你歌唱的声音”。当我把这首诗完整地敲打在键盘上,我再一次感觉到,这是满娃写得最精彩的一首诗,它的艺术分量,可以顶得上这部很厚的诗集。因此,我不想对这首诗再多说什么。这样的文字,需要用心去体验。我只想说,千朵之后的早晨,满娃为练习爱情写下的诗歌,还有可能被这个世界听见。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需要满娃用“一朵十年”的时间,去真心地在他的诗歌里,练习爱情。

  在这篇序言行将结束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满娃的一首叫《秦岭狼》的诗。他这样描写他想象中的秦岭狼:“仰首,闭合眼睛/迎着狂风,向着飞雪,朝着/乌云身后的日头,最后一次/嚎叫”。我也希望这只仰首嚎叫的秦岭狼,就是诗人满娃的形象。

  我等着这只秦岭狼,站在一块高崖上,向着苍天嚎叫。

  这样的行为,只为在属于他的诗歌世界中,练习爱情。



                  2008年3月15日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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