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长期关注双气入网费,并曾提议案要求停止违规收费的省人大代表汶莉及相关法学人士,大家认为:
宝鸡 双气入网费必须停收
上周,本报就宝鸡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双气入网费的问题进行报道后,在宝鸡广大购房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然而,采访中记者发现,相关部门早已发文取消“双气入网费”的政策,很多宝鸡市民至今都不知道。闻讯后,许多购房者不禁发出疑问:自2005年10月起已取消了的双气入网费,在宝鸡为何仍在违规收取?
省人大代表曾提议案:收取双气入网费属违规行为
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收取天然气、暖气入网费的问题,引起了陕西省人大代表、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汶莉律师的高度重视。
在陕西省十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上,长期关注群众双气入网费问题的汶莉分别提写了“关于提请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规收取城市集中供热建设费和天然气初装费”的建议,以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依法对价格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的建议。
汶莉代表的建议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省物价局接到省人大会议转来的建议后,立即着手对全省10个设区市城市集中供热供气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2007年3月,宝鸡市物价局也出台了相应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市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价格及相关收费的检查,责令开发商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住户。
然而,这个违规收费的“顽症”却没有得到根除,没过多长时间就复发了。
症结核心:相关部门执法不力
采访中,法律界人士及众多购房者均认为,已经取消的双气入网费在宝鸡仍有开发商在违规收取,其主要原因是物价监督及相关执法部门没有持续查处。
2007年3月,宝鸡市相关部门曾派检查组对宝鸡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天然气入网费一事进行了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住户,三日内将退还清单提交到市物价局。这一事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后,宝鸡的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根据宝鸡市相关部门规定,从2005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楼盘一律不能收天然气入网费和暖气入网费,用户只需向天然气公司直接缴纳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每户为1300元+IC卡表差价。据了解,目前宝鸡市大多数房产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的暖气入网费在60元-65元/平方米,天然气入网费在2400元-2900元/户不等,按这样的收取标准计算,一个500户每户100平方米的楼盘仅这两项就违规收费近500万!况且,有一些楼盘这两项收费更高。
采访中,购房者普遍认为,如果政府有关部门查得紧,开发商敢违规收取吗?
对于宝鸡目前仍存在违规收取双气入网费问题,汶莉认为,导致目前这一问题仍存在的根源是宝鸡相关部门执法不力,作为相关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违规收取双气入网费的开发商应严肃查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这种违规收费现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由开发商缴纳
采访中,一些业主反映,目前,宝鸡一些房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将双气入网费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不同形式变相收取。
对此,汶莉认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开发商在楼盘动工前、办理规划许可证的时候就向有关部门全部缴纳了,已经计入了建设成本,业主在购房时购房款中已经包含这项费用。如果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这就属于重复收费,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另据一些业主反映,一些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以开发商和燃气、热力公司已签合同为由要求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时要缴纳双气入网费。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对于开发商违规签订合同所产生的问题应由开发商自己来解决,因为开发商明知违规却签合同,以此为借口再向业主收取这两项费用,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一些开发商提到的自身利益受损的问题,法律界人士认为,开发商可以并且也应该依法维权,不能以自己利益受损为借口将这些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遭遇违规收费业主如何维权
如果您在相关政策出台后买房,也曾经缴纳了这样的不合理费用,或者您现在正要购房,面临开发商违规收取双气入网费,您该如何维权呢?中国法学会会员、宝鸡律师房立刚建议:根据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向宝鸡市物价局反映,要求查处。同时您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如果开发商拒不退还,您还可以起诉违规收费的开发商。
本报记者 史西成 通讯员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