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房地产领域“失道”甚于“失德”

房地产领域“失道”甚于“失德”

北京万年花城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黄玺庆

去人民网参加中央文明办组织的论坛。论坛的题目是“呼唤经济道德,共建和谐社会”。参加论坛的有中消协的领导,国有特大型企业的领导,还有社科院的学者,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代表只有我一个人,而且还是开发商。这种安排应该不是巧合。呼唤经济道德,如果没有开发商在场,似乎有些言之无物,似乎少了千夫所指的靶子。
论坛开始后,从主持人的设问到网友的提问,果然都印证了这一点。看来当今社会对开发商确实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情绪,即认为开发商道德失范。为什么开发商会给大家留下这样的印象?
我想,一方面的确有些开发商见利忘义,存在着欺骗购房者的情况,导致整个行业受到牵连。另一方面,则源于中国人普遍的非理性心态。
中华民族是一个极容易陷于非理性狂热的民族。对于问题,许多人并不愿意去认真地理性地思考,而只愿意盲目地追随,只愿意呈一时的口舌之快。
比如,前几年中国曾经出现过的地域性歧视,我相信许多人并没有切身的体会与感受,但许多人却乐衷于在那里添油加醋。这两年,针对房地产行业,则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行业性歧视。许多的人似乎特别津津乐道于妖魔化开发商,似乎特别想体验一下开发商从世界上消失之后的快感。
但是,从一个国家经济长期发展考虑,任何情绪化的东西都是于事无补的。多研究问题,少发泄情绪,这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必须。
许多人谴责开发商没有道德的时候,甚至根本就没有搞清楚道德的含义。
何谓“道德”?道德一词来源于老子的《道德经》。在老子那里,“道”有很深刻的含义。比如,道有世界的本源的意思,还有事物的运行规律的意思。通常,我们说“道”时,都把它理解成事物的运行规律。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发展轨道,都要遵照自己的轨道而行。这就是“道”。
万事万物存在于宇宙之中,各自之道当然要符合宇宙之道。宇宙运行是没有任何主观意识的,是自然而然的。宇宙之大道便是自然。所以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万事万物各有其属性,顺性而为便为自然,便为得道。不顺性、逆性便为失道。
德是相对于道而言的。道实现的多寡程度,便称为“德”。所谓“德者,得也”。得的道多,即为大德,得的道少,即为少德或寡德,没有得道,则为失德或者缺德。以道为标准,用德的多寡来评价规范人们的行为,这是道德的含义。现在的人们简单地把道德理解为人们的行为规范,这是将道德庸俗化的表现。
这几年,人们之所以将矛头对准开发商,主要是源于房价上升幅度过快。于是,大家认为开发商只顾攫取暴利,不顾人民死活。于是,愤怒的人们便对开发商大加挞伐,认为开发商不道德。
房价高或者说房价涨幅过快,是开发商不道德吗?这显然是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逻辑。
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供求关系,根据供求关系来调整房价,这是尊重市场之道。对市场之道执行得越彻底,便是越有德。如果违反市场规律,不尊重市场之道,该涨价却不涨价,该降价却不降价,这才是真正的失德。
现在的问题是,强大的社会舆论,压迫着开发商开始走向“失道”之途。道已失,何德之有?
每一个理性的人应该深思。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