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畅谈诚信建设:房产家居行业带头“定纷止争”

本主题由 伊蝶 于 2008-4-14 16:33 设置高亮

畅谈诚信建设:房产家居行业带头“定纷止争”

  3月7日,由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生分局主办的西安建筑地产行业《消费与责任》暨纪念315座谈会在东方家园举行。近百名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代表,围绕“消费与责任”主题,交流意见,畅谈诚信建设,明确企业的责任。

  ■企业心声:要把诚信放在首位

  和记黄埔西安地产副总经理梁晓舰认为,“消费与责任”,前半部分是对消费者说的,后半部分是对开发商说的。开发商有很多的责任要承担,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诚信。

  陕西金泰恒业策划销售经理赵利捷认为,诚信是保障消费执行的基本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客户是根,诚信是金。
  合家盈房屋董事长陈盈宏认为,诚信服务是企业的根本,获得消费者的肯定,企业就能够延续下去。“希望中介公司每天都有过“315”的想法,以此自律,提升服务质量。

  西安今朝装饰公司总经理吕继维认为,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装饰行业要用精心设计施工、优质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指导消费。

  ■主管部门:经营的核心是守法

  据西安工商双生分局建筑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刘林介绍,2007年房地产所共接到房地产问题的咨询980个,受理群众房产类投诉共计124起,涉及金额总计175万余元。

  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副局长王平认为,对企业来说,消费与责任的核心就是守法经营。企业应当承担起任务和社会责任,在创造利润的同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一个企业的成功,需要树立“定纷止争”的法律意识,合理、有效地解决与消费者的矛盾与纠纷。新的法律(如物权法)的实施,使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断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要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一切经营活动、经营手段等以法律条文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定纷止争”,保证企业正规有序的经营。

  王平表示,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要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确实把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诚地为企业服务,规范经营者的企业经营行为。

  西安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魏勤厚认为,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消费者是市场的消费主体,依法维护市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社会的监督,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地消费。世界消费者保护权益大致经历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政府保护和行政保护三个阶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已经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魏勤厚认为,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就是致力于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市场的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
 山人搭茅舍,比邻筑大厦,居者有其屋,来去都潇洒。找房问诸葛,还你性价比,解优与民众,给君好置业。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