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刑警中队院里丢小偷
我是中石油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随公司来咸阳进行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工程长庆支线的焊接施工。我于2008年1月20日在咸阳火车站16路公交站上车时有一男一女俩小偷摸我的口袋,上车后发现钱包被偷(钱包内有身份证,工资卡以及现金1100元),立即下车打110报警,我返回并跟踪小偷,待110巡警来后将俩小偷带到咸阳市新兴路派出所值班室。我在值班室门口站着,约三四分钟后从值班室出来,110巡警让其中一位110巡警带我和一名女小偷带到刑警大队新兴中队,则另一个小偷在派出所值班室门口站着。新兴中队院内有四五个警察在扫雪铲冰。110巡警向其中三位民警说明情况后我被那位110巡警叫进办公室问话,在我进办公室的那一瞬间我听见有位警察对那女小偷说“这不是艳艳嘛。” 问话快结束时进来一位民警问“外边的人呢?”我们出去一看发现中队院子里的小偷不见了,同时派出所门口的那名男小偷也不知去向。我听中队警察说那是惯犯是烟民。小偷不见后致使案件无法及时办理,警察没有给我明确答复,只做了笔录后说让我先回去!后经本人投诉至渭城区警务督察大队,督察大队派人来了解的情况做了记录后至今再无音讯,后来我多次打电话联系督察大队赵队长,回答说在督促加强警力尽快办理此案后至今无任何消息。多次打电话给督察均无人接听!我不知道警察在办案中对嫌疑人是怎样看管的能让嫌疑人在刑警中队的院子里跑了!!!至今警察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就因为警察丢了小偷导致我的损失无法挽回,此事发生到现在一个多月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不知我的小小困难何时才能解决?不知该不该追究追究警察的责任呢?有没有部门来追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