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收房烦恼之三:初步列出19条问题(西安枫林绿洲?云顶园)
下面是那天去收房的业主初步列出的19条意见,这些意见肯定不是问题的全部,同时也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是它反映出了该小区不具备交房条件的一些方面。当时我没细看,但是我相信大家的观点。
1、
小区内道路不到位,仅在1、2号楼的入口修了临时道路,严重影响装修材料的进入。违反《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11.0.1 条第二款: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2、
群楼施工未完,不能算整栋楼施工完毕。
3、
合同中签订的是非封闭阳台,按半面积计算,但开发商交房时未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变更了设计,封闭了阳台 这样就会按照全面积计算,每一户不但须对另外一半阳台的面积补差费用,甚至还要由此承担契税的翻倍付出,对此,律师的意见是,应当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履行,并承担由此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契税)
西安市房产测量事务所:
开发方在施工中需对原设计变更时,应取得买方许可,比对原预测报告进行相应的变更测量,否则开发方因承担相应面积改变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开发商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4、
小区内绿化未到位,影响业主正常入住。
5、
收房通知书中写明,物业费1.5元/平米.月,合同中约定1.4元/平米.月。
6、
收房是否有两书一表,验收备案表一定要有,否则后期出现问题责任无法明确。交房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7、
有业主之前去屋内去看过,地辐热地面有裂缝,目前正有几个工人在填补,做表面功夫,是否施工质量有问题,是否影响后期使用。
8、
天燃气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政策之前的执行,要求出示协议原件。
9、
实测面积加大带来的连带损失比较多,房款增加了,面积增加了,相应的按房款比例收取的契税,维修基金都会增加,按面积收取的物业费,暖气费,也会增加,关键是,这种增加的面积本身是不合理的,不属于国家允许的正常的面积误差。
10、
非封闭阳台,应为阳台外面是栏杆,阳台与客厅之间是推拉门,现在阳台被擅自封闭了,推拉门是否给我们装了。
11、
整个楼栋无纱窗,而且窗户也没有装纱窗的位置,不符合交房标准。
12、
小区消防是否到位,合同中约定的自动监控报警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周边红外线监控是否正常投入使用。
13、
暖气分户计量,设备是否达到分户计量的功能,也就是,分户计量的表是否安装到位。
14、
厨房、卫生间排烟孔户内很多都未打孔。
15、
收房通知书里注明要收取的装修管理服务费,有无收费依据,这一部分应该在业主装修时缴纳。
16、
装修垃圾清运费有无收费依据?
摘自房周刊: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物价局没有对垃圾清运费进行定价,如业主与物业没有约定,业主可拒绝交纳这部分费用;西安市物业协会副秘书长曾福田说:日常生活中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是2元/人/月(西安市有规定),装修期间使特殊阶段,装修垃圾比平时多,可适当上浮至3元/人/月;律师说:物业的收费必须通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如业主与物业没有约定业主只需按照2元/人/月交,这里已包括装修垃圾清运费,物业不能提高费用。
17、
窗户大于1.5平方米要用安全玻璃,我小区是否达到。另外平开窗是否适合。
18、
关于窗户:
1)平开窗的外侧无法清洗,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第6.10.3条第一款: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窗子面积小,违反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7.2.2条: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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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和隔墙的砌体使用的砖是大孔混凝土砌块,壁厚仅30mm,还不知道能否挂得住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