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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收房烦恼之五:行规比国务院的文件还厉害!(西安枫林绿洲?云顶园)

本主题由 一剑终情 于 2007-12-7 14:19 移动

[转载]收房烦恼之五:行规比国务院的文件还厉害!(西安枫林绿洲?云顶园)

面对收房的种种烦恼,我无可奈何,不仅仅是我,估计所有收房的业主都遇到过。

都说是中国的法制不完善,但是完善的法制又能怎么样呢?

这次收房,作为我们西安高新区枫林绿洲?云顶园的业主,我便是遇到了这么件事情。

被委托给我们交房的是陕西嘉和雅馨物业公司,他们是受陕西正通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给我们交房的。据说,这个物业公司的老总和开发商老总是姐妹俩,见过这两个人,的确长的极像。但是,这里有两项收费是霸王收费,分别是:装修管理服务费和垃圾清运费。

见到有这两项收费,我便根据国务院新近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他们出示收费批准文件。对方没有,但是拿来了一份建设部于2002年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来说明他们的收费依据。根据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来收取这项费用的。第十六条如下: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大家可以看看上面的这些内容,这里写的很清楚,这是在装修前装修人要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的内容要求。陕西嘉和雅馨物业公司就是根据第四款和第七款制定的收费标准。

第四款并没有说要收取垃圾清运费;第七款也只是提到管理服务费用,很明显,这是需要双方协商沟通的一个费用。同时这两项即使是全部要求收取费用,也需要经过双方沟通协商来制定,而并非由物业公司一家单方面确定一个费用。

于是,我便根据他们物业公司的马(爱武)经理拿出的这个文件与其交涉,对方称,他们收取这个费用的根据就是这个文件的上述条款,我说,那费用也不应该是你们单方面制定的,应该是我们协商后才能确定。对方说,那不可能,我们的费用又不高。我说,怎么不高,按照你们的标准,我150平米的房子,光这两项费用就得600元钱,你们看看我既不拆墙又不打洞、能产生多少垃圾?光垃圾费就得300元?物业费你们在收,还要什么装修管理费?这不是重复收费吗?马经理拒不正面回答,只是强调,他们是根据文件收费的。我说,那你把物价局的批准文件拿来,根据规定,你们物业企业的每项收费必须经过物价局的审批,否则,不得收费。他说,没有。我说,没有就不能收费呀,他说你不交费我就没有办法给你交房子。我说,我只是按照规定要你出示物价局的审批文件,他说,没有,这种收费是行规。

我的天,行规比国务院的文件还厉害!为什么?请看收房烦恼之六:我们要国务院总理有用吗?
你入了丐帮了,打扮得很讲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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