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7年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安 康 市 建 设 局
关于开展2007年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安建发[2007]167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了两起死亡一人的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给我市建筑安全敲响了警钟,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冬季气温低,风、雪、雾天气多,施工质量难度增大,也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季节。为了深刻吸取教训,抓好冬季建筑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确保今年不再发生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市局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从现在起到12月15日:各县、区建设局迅速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市直各施工企业对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自查(包括各县区分公司及项目部)
2、12月中旬,市局组织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安全
1、各县、区建设局
(1)安全方面:2007年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以及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依法建立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及其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2007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有关文件情况;对本地区一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和被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企业的监督整改和处理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贯彻落实安建发[2007]56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情况;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
(2)质量方面:贯彻落实有关质量方面的法规、政策、强制性条文情况,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开展建筑工程现浇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2、施工企业
(1)安全方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分解及落实情况;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编制投标报价时,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单独列项列以及专款专用情况,施工合同中全部具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情况;企业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实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
(2)质量方面: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对在建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3、施工现场
(1)安全方面:施工现场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防高空坠落、基坑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以及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监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用电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三类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情况;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情况;起重机械的安装和安全使用情况。
(2)质量方面:在建公共建筑、住宅和市政桥梁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现浇混凝土质量外观和浇注情况是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4、监理单位
(1)是否有项目监理部设立文件和监理人员组成及委托书,以及是否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监理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是否制定和实施了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理规划、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2)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监理旁站的到岗及履行职责情况。
(3)是否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冬季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4)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且有整改记录,并进行复查,做到隐患整改闭合,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三、检查范围
各县(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市局对每个县(区)抽查1-2个施工企业,不低于70%的在建工程。
四、检查方法
1、各县(区)建设局和市直施工企业要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首先听取企业自查及日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其次查看相关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并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有关检查。
2、市局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抽查。一是要听取各县(区)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查看相关资料;二是要抽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三是抽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完后召开通报会,反馈检查意见。
五、检查依据
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章、规定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
六、检查要求
1、各县、区建设局对本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要针对冬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类型,制定本地区检查的详细方案,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2、各县(区)、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项目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尤其要重点加强对防高空坠落、基坑坍塌、施工用电、起重机械等事故多发环节的检查。
3、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企业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不整改的,县(区)组织检查中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在市局组织检查时,要把县(区)检查的停工整改项目和企业自查报告做为必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将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对行动迟缓、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严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检查组除对企业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外还将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并且现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项目经理资质证和安全证,企业重新安排项目经理组织整改和后续施工。
4、各县(区)建设局要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工作。同时,各县(区)要将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局。
市局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具体时间及检查组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