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小区失窃,物业该负何责?

小区失窃,物业该负何责?

小区失窃在近几年频繁发生,业主物业由此产生的矛盾愈发白热化。近日本报接到业主多个投诉电话,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一顿饭的工夫新车“失踪”
    周先生说他新买的摩托车在其租住的小区内被偷了。当时他把摩托车停放在单元楼门前,一顿饭的工夫车就被盗了。事发后,他找到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在管理处查看当时的摄像记录,发现车子被盗的时间为12时57分至13时01分,盗贼为两人。“每个月都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这辆车子刚买了一个月,就在小区被盗,小区的保安是否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呢?”物业的解释是周先生并没有按照规定把车子停放在规定的车库内,小区物业已经多次向业主发放通知,要将车辆停放至指定的地下停车库。如果周先生按规定将车子停放在车库内而被盗,那么他们一定给予赔偿。
财物被盗 业主怨声载道
    看看近两年发生的小区盗窃案真是让人为之震惊。银杏苑小区的10家住户在深夜被入室盗窃,每家损失至少数千元。小偷直接从厨房窗户进入,盗得手提电脑、摄像机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事后物管部门在小区内张贴公告,提醒住户夜晚提高警惕。许多业主苦笑:“大家在深夜休息时该如何提高警惕?”琥珀南村9栋和10栋曾多次发生被盗,不是小偷入室盗窃,就是楼下车辆被偷,这让业主们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和平苑小区连续两夜被盗10次,共10栋楼的住户每晚都提心吊胆地生活。
    小区安全没有保障,广大业主认为都是物业“惹的祸”:物业没有做到24小时值班,负责巡逻的人员太少,而且多是四五十岁的“高龄人”,无法做好巡查工作;对管理不够重视,管理方法不够科学。家住万绿园的徐女士说:“现在的偷盗方式越来越高明,很多小偷都不再直接入室偷盗,而是采取冒充等手段变相行窃。由此,物业也应提高应对水平,切实为业主服务。否则,我们的物管费交得太冤枉。”
物业也有一肚子苦水
    对此,物业也有自己的苦处。他们抱怨说:物业也想加派保安人手,可是资金太少,如果增收物管费,业主们又不同意;增加安全系数最好用封闭管理,可实施起来难度很大,而开放管理势必会有“疏漏”;业主也要增强防盗意识,比如,业主没有把车子停放在物业规定的车库内而丢失,物业已告知业主将门窗关好以防被盗,可业主仍开着窗户而导致失窃。
签订合同  明确双方责任
    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张雪松、杨硕认为,物业的管理责任是负责小区公共安全,对于在公共环境里丢失了物品,确实应负一定责任。物业管理责任的认定主要以与业主签订的管理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在约定事宜范围内,物业就要承担责任,反之不用承担。另外,即便是已经约定的事情,如果超出了物业的防范能力,物业也可以不负责任。但是,现在大多数小区物业和业主签订的管理合同都是他们事前起草好的,业主只要统一签字就可以。所以,广大业主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约定事项,尽量考虑周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防事后出现诸多麻烦,最好尽力争取双方共同起草合同内容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