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和楼梯的设计规范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
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儿至人行通道(注: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注: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
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电梯、自动扶梯 涉及电梯数据最多的是井道、轿厢、机房、地坑、顶层端站高度等,因其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不同而尺寸各异,应根据厂家提供的电梯的土建安装图决定,但有关候梯厅的深度,还是有一个限定,以免过小。简单说来,住宅电梯的候梯厅深度应不小于电梯中最大一台的轿厢深度,公共建筑中乘客电梯则不小于电梯中最大一台的轿厢深度的1.5倍,多台并列时还不应小于2.40m,多台对列时,不应小于对列电梯轿厢深度之和,也不宜大于4.50m。病床电梯的规定与乘客电梯相似。
此外,通向机房的通道、楼梯和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20m,楼梯的坡度不应大于45°以便设备的通过和人员的通行。
近年来,自动扶梯在百货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日渐普遍,在建筑设计中,除与生产厂家密切配合外,下列数据应该掌握:
1.梯级宽:目前有0.6m、0.8m、1.0m三种,视生产厂家不同其宽度还略有出入。
2.倾角:一般有30°和35°两类。
3.梯井宽度为:单梯:梯宽+0.6m+2×0.4m
双梯:2(梯宽+0.6m)+2×0.4m
其中0.4m为梯侧至井进之安全距离。
4.梯井长:层高/tanα+(2.0~2.9m)+(2.0~2.3m)是一个不小的数字。α为梯段倾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