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首付的政策正在被误读
央行和银监会28日发出的通知正在被误读,业内人士和购房民众都在讨论通知中提高首付的问题和字眼,我认为其实最严厉的一条是在“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中: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我在博客里曾写过“七成房贷是违规发放的 ",文中特指住房按揭中70%的收入证明都是不真实的,例如上海、北京、深圳的贷款,动辄贷款一、二百万,别墅贷款三五百万,而这些借款人每月的正当收入才几千元,那么收入证明又是多少?每个月还款超过两万从何而来?
按照银行刚发的新规,按揭还款只能是其月收入的50%,既然银监会和央行的通知里强调了月收入,故收入证明的真实性肯定会提高,也就是说,工资收入不超过一万元的每月按揭还款不得超过5000元(当然包括正在按揭的还款),否则的用全款买房,这一条杀伤力远大于提高首付!这还是指只有第一套房的情况。况且如果需要经得起调查,一万元的收入证明也难开出来啊。
按照现在购房者中90%以上的需要按揭客计,无任是不是第一套房,保守的说,原购房者中,将有70%的第一套房首付款都要提高到60%以上,而不是40%!
说到这里,其实只要落实本文所说的不超过50%的通知中的条款,暂时还有困难的第二套房界定已经排到了后面,如果真的在银行审核时过了第一关,可以使用结婚证证明一个家庭买一套房,但是要注意,要按照一年前的结婚存续来证明,防止突击离婚增加的现象。还可以参考婚姻法中的婚前财产的处理办法。如果有人钻牛角尖,解决和解释的办法也很简单:
1、通知是提高首付,不是不让买房,借款条件不够可以多付点首付款。
2、如果在换房过程中有短期买第二套房的可能,也因认定是第二套房,因为此时换房者的经济条件已有承受能力。
3、购房者是借款人,银行是贷款人,也是企业。借款解释权在银行,也就是说借款多少的权利在银行,其他人不得干预。
炒房者绝对不会在价格高位时用全款炒房。无疑,房价不降是不可能的。麻烦的是二手楼,价格高位时无人接盘!还有就是银行是本阶段调控的最大受损行业,当然银行也是在吃自己种下的苦果,银行越早放弃利息收入,也就使贷款损失越小,当然,借款人的违约高峰肯定会随着通知精神的贯彻执行提前到来,是要利息收入还是减少贷款本金损失,美国次贷风暴已经促使我国管理层痛下决心,选择了后者。
从新政发出的两天来,效果是非常好的,管理层之所以有了根本的调控思路转变,其实源于央行、国土部、建设部调控管理班子的调整,新的调控管理层可以说是拨乱反正,否则,宏观经济会因为楼市失控而越滑越远。虽然现在时机已觉迟了,但也算是亡羊补牢吧,总比越调控越涨的乱象要有希望。
希望本次调控走弯路要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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