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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遭遇“国际惯例”

收房遭遇“国际惯例”

  终于熬到交房了。我带上购房合同副本、首付款发票等一大摞票据和证件,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开发商客服部。接待我的是个女孩,女孩看完我的全部材料,留下属于她们公司应存留的一份,然后从抽屉里取出两份文件,说:“你可以签字入住了。”我拿起来一看,一份是收条,我毫不犹豫签了字;另一份是《商品房交接单》,上面各项内容填的都是合格,她们也早在上面签好了字,盖好了章,只等我的“手印”与“大名”,她们就万事大吉了。

  我看完了《商品房交接单》,并没有马上签字,而是对女孩说:“你好像应该和我一块儿去验房,若没有问题,我才能签吧?”女孩愣了一下,又拍了两下脑门,说:“我忙晕了,是应该一起去看看,走,马上去。”业主收房要验房,这是常识,她怎么会在这么大的问题上犯晕呢?我带着疑问,边走边对女孩意味深长地说:“你晕得真是时候啊。”女孩没开腔。

     房子客厅没有预留空调安装孔,厨房踢脚板没安装,门框贴脸处被磕坏,墙壁有裂痕,地板凹凸不平……毛病一大堆,看得我心直往下沉。验完房后,我和女孩回到客服部,女孩把房子的毛病记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让我签字,我签了。随后,她又拿出《商品房交接单》,让我签字,我说:“房子有很多地方不合格,我怎么能签字呢?”女孩说:“你先签字,然后我就把《房屋验收交接单》交给工程部,让他们尽快维修。”我说:“没这规矩吧,应该是先维修后签字吧?”女孩冷冷地说:“这是我们的行规,先签字后维修,不签不维修,你自己看着办吧。”我感觉自己被要挟,像吃了死苍蝇一样难受。我要求见她们客服部经理。一会儿,从另外一个房间走来一位中年妇女,自称是客服部经理,听完我的叙述后,竟直截了当地对我说:“她说的没错,我们这儿是先签《商品房交接单》,后维修,这不仅是行业规矩,也是国际惯例。”天,这行规来头已不小,又搬出个国际惯例来,砸得我头脑发晕。

     等我稍微清醒点后说:“如此强奸民意的行业规矩与国际惯例可否修改,改为先维修后签交接单?”没想到中年妇女说:“那你等修改了再来签吧。”说完扬长而去,把我晾在一边。她们当初劝人买房时的笑脸哪儿去了?曾经信誓旦旦的承诺又去哪儿了?我实在想不明白。

     我打电话给一位律师朋友,告诉他事情原委,律师朋友说:“这样的事时下太多了,你就认了吧,这就是中国国情。即使你打官司,也未必能赢,况且你哪来那么多时间与精力和她们熬。”我哑口无言,早先的喜悦已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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