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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玉:拆屋旋风指向“小产权房”

李昌玉:拆屋旋风指向“小产权房”

中国的建设确实是在突飞猛进,城市乡村的面貌日新月异,拔地参天、栉次鳞比的高楼大厦,已经让纽约伦敦的来客为之瞠目。整个中国仍然像一个大工地。走在任何一个城市,不时可以看到某幢房屋的墙壁上用红色油漆刷了一个大大的“拆”字,并且在“拆”字周围画了一个大圆圈。这是给你的通牒,到了预定时日,拆你不商量。

这样的拆屋,已经见怪不怪了,因为马路要拓宽,因为旧城要改造,因为要修建高架路,因为要“规划”市容市貌,因为要建奥运场馆,因为要,要,要…………所以,拆屋已经成了常态。现在我讲的是另一种炸屋拆屋,所炸所拆的是所谓“小产权”房,房子已经盖好,或者尚未盖好,但是因为被认定为“非法”建筑,所以一律要拆你不商量,炸你不商量。这是一场遍及全国的“风暴”,飓风十二级,在政府的主持下,戴着大盖帽的执法队伍,浩浩荡荡,高举执法的大旗,驾驶着推土机,携带着炸药,来势凶猛,涌进“小产权”房,说炸就炸,说拆就拆,锐不可当。一场突如其来的炸屋拆屋风暴席卷神州,目的就是禁绝“小产权房”。

学者们都在忧心忡忡,议论纷纷。关键问题就是所谓“小产权房”是否“非法”。

笔者所居住的济南市,据报道,要拆要炸的“小产权”房屋达到1000万平米,建筑成本绝对超过100亿元。因为“小产权”房主要是卖给中低收入人群居住,1000万平米估计可以满足30??50万人的居住,所以是一个不可等闲视之的小事。中央领导人反复告诫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样大规模地拆屋炸屋难道是小事吗?一个济南如此,全省全国,那是不得了的一个数目。

从电视上看到,济南大明湖北边有一座叫做“白鹤楼”的“小产权房”建筑,是居住楼,十几层,刚刚建好,“轰隆”一声,就被炸药炸毁。炸白鹤楼是清除“小产权房”的第一声礼炮,通过电视大加宣传。不过,笔者已经退休,安居有房,可以遮风避雨,无此忧虑,看到电视画面上那些刚刚建成的高楼大厦轰然倒塌的时候,因为并不知道何谓合法、何谓非法的问题,两眼木然,心如止水,毫无反应,只当看外星上发生的故事一样。对这件事产生了兴趣,是因为接着看到网上胡星斗先生的文章《小产权房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极为中肯明白地阐述了小产权房的重要性,令人豁然开朗。胡星斗是北京工业大学的法学教授,对于国计民生,经常发表一些见地深刻的文章,见人之所不见,言人之所不言,大胆率直犀利,表达了一个法学家非常专业的见解,因此我常常阅读他的文章,可以增广见识,弥补自己的孤陋。

胡星斗说:“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战略问题,也就是说中国是继续过去的城乡分治、二元结构,还是应该走城乡一体化、城乡互动、城乡均衡的发展道路?小产权房问题看起来很小,其实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中国是继续过去的征地制度,集体土地由政府征用,土地由政府垄断供应,大部分利益由政府获得,同时产生严重的土地腐败问题,还是应当改革土地制度,允许集体土地的流转、自主的使用和建设?我认为中国的确需要如胡锦涛最近在党校所说的‘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

其实,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成功的做法,他们有很多城市居民住在了乡村。如今的城市化并不能够仅仅理解为农村人口到城市生活和择业,还应当包括很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甚至创业、投资,这是城乡人口互动交流的双向的过程。”

这样一说,我就懂得了所谓小产权房是一个什么问题,确实是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不可等闲置之。第一,中国60年来土地产权变迁的情况我们经历了其中的每一个转换步骤,具有深深的感性认知。从土改??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和个人承包,60年的土地产权变迁令人眼花缭乱。总之,农民都变成了货真价实的无产阶级。第二,我两次到美国探亲,自然也感受到资本主义国家土地产权和房屋建筑的状况,确如胡星斗所言,在农村无所限制地建房,于国于民都有百利而无一弊。美国大城市的房价是农村的两倍、三倍、四倍,因此许多退休老人卖了城市的房屋迁居农村,等于白赚了一笔养老钱。第三,几年前我有一个学生买了一套这样的小产权房,每平米一千二三百元,价格是大产权房的三分之一不到。当时,所谓小产权房处在方兴未艾之际,只知道这是农村村委会的自建房,没有正规的土地证和各种合法的证件,确实要冒风险,但是看到房子已经建了几十栋,人家敢买敢住,我们怕什么?如果买“合法”房,对于他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奢望。为此,我也陪他们去看过房子,参酌过意见。不过,当时,还不知道或者就没有“小产权”、“大产权”的概念。可以说,我就是因为有了以上这么一点感性知识,所以才关住这个问题,写这篇文章。

胡星斗的文章是反驳任志强的观点。任志强是一位房地产商,有人说他为任弼时的儿子,其实是误会。在一次论坛上,任志强发表“房产就该暴利”的高见,一言既出,举座皆惊。他说完拂袖而去,令人无法和他辩论。任志强高调主张全部炸掉小产权房,他说小产权房的交易违法,违法就应当全部炸掉。那么这炸房风暴是否是由任志强刮起来的呢?笔者无知,推想起来,一个房地产商,即使可以呼风唤雨,大概也没有这么大的能量。

从网上搜索,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拆违’行动还将继续。记者11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期,济南市还将对一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顶风作案的野楼盘进行拆除,并计划公布一批野楼盘的名单。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城共有145个村居正在搞野楼盘,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在这些野楼盘中,不少都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还有一些野楼盘拒不停工,正在顶风作案,对于这些野楼盘,执法部门都将进行强制拆除。

该人士表示,济南市的‘拆违’行动才刚刚拉开序幕,近期,济南市还计划公布一批野楼盘的名单。今年9月30日之前,济南市将完成对第一批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并力争在两年内基本整治完所有的违法违章建筑。”(7月12日)

这里的所谓“野楼盘”就是“小产权”房之谓也。称“小产权”是法学术语,中性,称“野楼盘”是行政术语,贬斥否定之意显然。这种“野楼盘”,在济南竟然涉及到145个乡村,1000万平米,可见已经遍地开花。因为中国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照此推理,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村,自然应当拥有在自己土地上建房的权力,可是这种权力被剥夺了。你自己做主建了房,就是非法建筑,也就是所谓“小产权”房、野楼盘。现在这种“野楼盘”在本市竟然有了千万平米。按照中国法律??笔者不是专业人士,无法说清是哪一部什么法,现在这些房子都必须炸掉拆掉。当村子里此起彼伏地建房的时候,政府的有关部门没有制止,不作为,现在房子建起来了冠上“非法建筑”、“野楼盘”的罪名,要拆,要炸。

济南如此,其它大大小小城市想必都有这个问题,恐怕数量各有多少不等,都面临着拆掉、炸掉的命运。因此,法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忧心忡忡纷纷站出来说话了。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暴露出社会主义制度许多深层次的矛盾,简言之,就是土地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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