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您好:
我们是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姚店村全体村民。
2006年初水厂要征购我村86亩土地,因土地
价格问题.村民不同意,后水厂以土地价格要等省政府批文,先付附着物补偿费,后水厂就以土地价格要等省政府批文为借口,宝塔区办公室付主任靳东带队在没有占地批文,没有协议,地价没确定,分文没给,动用警车十几辆,武警几十人,和姚店水厂胡厂长,动用四辆铲车,强行把86亩良好菜苗碾压。!lH
协调至今仍末解决,水厂不时强行施工.
2007年3月7日村两委会召开村民会议不让村民种剩余菜地.我想问的是土地都没有征.就不让我们种地.这是一种什么做法?
2007年3月22日村上来人说.把我村所有土地的付附着物补偿费又市财政一次性全付清.您知到这事么"
市长先生:
你认为区上这种做法是对的吗?
我们请求市长先生能以,工平,工正,工开,的方式,解决政府征地问题
我不赶以真名给你写信请理解
宝塔区姚店镇姚店村全体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