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抬高了二手房的价格
在部分消费者眼里所谓的中介“吃黑钱”,一是黑中介及个别正规中介阻止买卖双方见面或在买卖双方不方便见面的情况下的吃差价行为;二是个别中介低进高出的“吃房”行为而形成的差价。但二手房价居高的因素是否真正于此呢?
在二手房交易中,应当承认存在黑中介及个别正规中介的吃差价行为,但在中介所有的买卖业务中,这样的“机会”究竟有多大?随着购房者的日趋理性、他们在买房过程中日益冷静务实,越来越多的买卖双方要求面谈,中介从中“吃差价”的“机会”少之又少。而且,这样的操作中介也需要“冒险”,一是交易失败的风险,二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诸多案例表明,中介吃差价属不当得利将被判返还,或者由于转手倒卖房屋赚取差价“超过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被判没收或返还。
另外,拿倒卖房屋来说,眼力、实力、魄力、机会缺一不可。而据了解,一家正规中介公司,在全年的买卖业务中,吃差价或倒房占不到买卖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一,大多数中介公司在这方面的交易值为零,因而这样的交易行为远远占不到整个二手房市场买卖交易量的百分之一。百分之一不到的“差价”行为要导致整个市场二手房价位高涨并非易事。在某些媒体的宣传中,言之 “房屋中介吃差价猛如虎”、“中介瞒天过海吃差价”,似乎中介吃差价“铺天盖地”。但拿西安的实际来看,中介这样的行为并非操作的主流,充其量是“钻空子”或“小打小闹”偶尔为之,它可以令个别二手房价位虚高,但达不到左右二手房市场价位的程度。此观点并非赞成中介这样的操作行为,中介能否倒房、吃差价以前在本论坛中曾多次做过讨论,这里不再赘述,但我们在承认中介存在不足的同时,也需要以客观的眼光来看待任何事物,中介也需要公平和公证。
二手房价的高涨与新商品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新商品房价格由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地质勘察、设计费用、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利息、税金、利润等方面构成。大多数的情况下,新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主要因素在于地价,土地拍卖价格成倍地增长,是房价上涨的直接诱因。而随着新商品房的大量上市及其过渡为新二手房的周期缩短,大量的新商品房大多在1-3年内过渡为新二手房,使二手房市场得到新鲜血液的补充,也导致二手房市场整体价格的上涨,甚至在一些城区,二手房价格直逼新商品房。例如在西高新,在02、03年之际,2700元/平米的成交价就可以买到一套不错的二手房,而2006年5月份西高新二手房成交价在3185元/平米, 而同月高新区新商品房普通住宅均价为3439元/平方米,二者相差仅254元/平米。2006年1至5月份,西安新商品房普通住宅均价分别为3089元/m2、3120元/m2、3135元/m2、3127元/m2、3087元/m2,每平米3000元以上的新商品房均价促使二手房价格水涨船高。
二手房源供给不足及供应结构的不合理也是导致二手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虽然有新商品房过渡为二手房,使二手房源得到有效补充,但其高昂的房价,令普通购房者望而却步。于是,部分购房者将目光投向价位相对较低的“老”的二手房,但这些“老”的二手房并不能完全满足这部分市场需求。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规划,这些“老”的二手房相应减少,另一方面,相当多的“老”的二手房仍然处于无证状态。所有这些使二手房市场低价位房源得不到有效补充,因而无法与较高价位二手房相抗衡,二手房价位在短期内难以回归到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
“房虫”及个别中介投机性的“吃房”行为,令个别二手房价位虚高,随着“国六条”及实施细则的出台,这样的行为将会得到有效遏制。但不管是“国八条”还是“国六条”,卖方“转嫁”营业税与买方,将对二手房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二手房价都是中介吃黑钱整高”的观点个人认为有失偏颇,但它足以引起中介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人们对中介有了这样的看法?中介应该怎样做才能减少负面形象?就成了中介应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