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浪陕西房产,你好:
我是购买我市城东开发区公园南路36号“信步闲庭”小区住宅的业主,住宅合同约定今年五一交房,但前段时间我几次去工地,只有少数工人施工,工程进度很慢,询问一些工人和自己判断,估计要推迟到六、七月份交房,本想如果能保质保量的交房,交楼时间延长一些,自己也就认了。没想到,最近收到开发商的
信函,讲原合同约定的每户安装的户式变频中央空调改为集中供暖,虽然开发商信中解释理由说这是多数业主的意见,并进行了两者的利弊分析认为总体对业主有利,但明显这是开发商的一面之词,绝大多数业主反映,开发商根本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开发商讲的这是多数业主的要求不知从何而来。当初,大多数业主决定购买该小区的住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中了户式变频中央空调这一点,开发商售楼时,也把这点作为
楼盘的主要优点进行推广宣传,但开发商在这封信中对户式中央空调的态度却来个大转变,其所作的利弊分析漏洞百出,纯属开发商一家之词。虽然开发商在改集中供暖后,也提出给业主一些补偿,即加装全年24小时供热水设施,但此举远无法另业主满意,也远无法平衡每户安装户式中央空调与安装集中供暖设施设备之间产生的成本差价(当初,开发商宣传时说要安装的户式中央空调价值2至3万元),也远无法弥补由此给业
主带来的购房成本和住房成本的增加,且也没有就改集中供暖后采暖计量计费方式、热水起供时间、供应方式、价格等问题进行明确,给业主留下很多不确定因素和隐患。现在广大业主对开发商的这一违约行为极为不满,但开发商并不是积极与广大业主协商解决这一问题,而是想通过“拖”等手段,利用业主现在没有集
体联合起来之机,部分业主对相关法律和维权渠道不熟悉之利,把即成事实强加给业主。广大业主认为这是开发商为了降低建设成本谋取最大利润、为下步与其同属一个利益集团的物业或供暖公司获取长期收益之举,甚至有可能是开发商开始就有预谋的一种不正当的销售手段。现在部分业主希望开发商能给予足够补偿,还有一些业主想退房,但不知在己办理按揭的情况下,如何与开发商交涉并办理退房手续。
贵网最近征求广大业主对收楼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反映是给广大业主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维权途径,给我们呐喊,给我们这些业主提供了很大帮助。开发商这件事损害了小区业主的权益,对我市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来说,也是一个极不和谐之音,希望各位网民能深入调查这件事并帮助业主维护正当权益,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助一把力。
谢谢。maxf5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