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建材与装修合同的补充条款为陷阱

建材与装修合同的补充条款为陷阱

  如今的合同都比较规范化,但并不完美。按照目前的规范合同签约虽然很少会出大问题,但因为合同文字需要字斟句酌,任何细小环节把握不到位,或因不同人对文字的理解不同,会产生误差,甚至被文字蒙骗过去。
  所谓的强权合同并不是指企业拿自己的合同和消费者签订,而是企业利用目前合同中或签订文字存在的漏洞,使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证。在家居行业中,从建材家具家装合同,都可能使消费者面临这样的委屈,但根据合同,消费者还无处投诉。
  现象
  不明“补充条款”最易害人
  强权合同的主要表现为合同表面看上去很合理,但从字义解释后,却发现对消费者有约束,而对企业有利。很多条款是工商局制定的,个人无法改动,但对合同中不太明确的条款或补充条款,很多装修公司则会利用消费者的无知,而损害其利益。
  例如,一米和一延米的区别并不是所有人都懂。而隐蔽工程,很多装修公司合同上称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如在事前没有设计图,电线、水管的改动样,只能以装修公司的实际发生量来计算,消费者很容易被蒙骗。装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有的装修公司写上对消费者的要求,却不允许消费者有补充说明。
  信息和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了家装合同中出现强权合同的现象,这需要整个市场环境的净化,也需要企业的诚信度和社会责任感提高。
  报料
  同型号材料质量货不对板
  在我们签订的家装合同里,补充条款上写着装修中如原牌材料没货时,乙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装修时,我们发现这个相同型号的材料没有原品牌的好,要求改,装修公司却不同意,因为合同就是这么写的,并没有写清质量。所以当时看着合同,我和先生也觉得气闷,但无话可说。谁让我们对合同不了解呢?但装修公司这样就轻易战胜消费者,是不是属于蒙骗呢?
  何红,女,30岁
  因请监理而被拒绝签约
  我和老婆装修时,因为对装修都不了解,就请了家监理公司。根据监理公司的建议,我们可以先咨询装修公司,满意后可带着监理去签合同。在咨询时,装修公司很热情,我们觉得价格也满意,就决定签了。但签合同时,一听说我们请了监理,这家装修公司拒绝和我们签合同。按照装修合同规定,是可以请监理单位的,而装修公司因我们请了监理就拒绝签合同,我觉得也属于“违约”。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