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名称:开发商是房价上涨“主谋”,销售代理公司是“帮凶”!
对于房价的上涨,众多媒体及本人前期主要是从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的角度去探讨,很少有从房地产开发环节上去思考的。从目前成都的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情况分析,虽然一部分是开发商自己独立销售的,但仍然有部分开发商是通过营销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因此,结合后种销售模式,可以认为:
开发商是房价上涨“主谋”,销售代理公司是“帮凶”!
在“内因”中促进价格上涨的内因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主谋”的开发商,一个是“帮凶”的销售代理公司。
因为:利益和欲望永远是房地产价格上涨的主要“内因”!
“主谋”回避不了利益和欲望的诱惑。
国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为提高自己的经营政绩,以及在“国有资产必须增值保值”的帽子下,希望房价越来越高,自己的政绩越来越好,有利于自己的升迁;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希望房价能不断上涨,依靠开发项目的超额回报,向股民或股东们交出一份满意答卷,自己也能拿到更多的奖金;而民营的房地产开发商总觉得,做一个项目不容易,希望将自己的每一个项目的利润实现最大化,多挣点钱。在这种共同的利益和欲望条件下,所有的开发商们走到了一起来,自然成为了房价上涨的最大“主谋”。(当然,市场需求也是重要因素,但这里主要分析主观的内因)
“帮凶”也回避不了利益和欲望的诱惑。
几乎所有的房地产代理公司的代理合同中,都会有如果超过代理销售底价,将按多少多少比例与开发商进行分成的条款。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除了初期合同谈判时努力压低开发商的代理底价以外,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销售代理公司会采用各种方法来提高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我曾听说过,曾经有个代理公司做完一个项目,就可以拿走代理费用和超额费用超过1000万的。他们不是“帮凶”又是什么?
当然,其实“主谋”和“帮凶”们都是承担了一定社会责任,他们给国家交纳了税金,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通过给员工较高收入,间接拉动了消费。他们的动机是无可厚非的,也是没有理由来指责的。
我想分析房价上涨“内因”关键的目的,是让我们的管理机构决策层们思考,如何从“内因”的角度找到解决房价不断上涨的办法。
既然国家都收了税,那么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否可以从国有的开发商着手,结合国家对房价调控的政策要求,合理的设定不同时期的考核标准,将他们从以前利润最大化、政绩最大化,引导到现阶段主动平抑房价,创造和谐社会的方向上来。在这个阶段,不要再考核国有资产“增值”了多少;而是重点放到,在“保值”的基础上,谁为社会提供了多少经济实用的房子,谁对平抑房价的上涨做出了多少贡献。这样,“以点带面”,以国有房地产商为点,影响和冲击股份、有限责任、民营的开发商。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确保房价的稳定,真正实现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