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为农民工子女何错之有
文章提交者:岳伍
据10月8日《都市消费晨报》报道,《乌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于10月7日正式出台。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那么,其子女将不能就读首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民工交社保当然有种种好处,但是设若不交,就一定要连累他们的身为学童的孩子,这个道理何在?
站在促使农民工交社保的角度看,上言规定确实很有道理,可怜天下父母心,农民工也一样希望自己的子女成龙做凤的嘛,为了孩子能在城里上学,想必他们是会尽量乖乖地交社保的;但是,若是站在学童的角度看,这个规定就太不合理,非常荒谬了。毕竟,交不交社保是大人的事,不归学童管。
现在,我们假设农民工不交社保是一种罪过,按照有罪过就要承担责任的处事原则,那么,“判令”他们的子女不能到首府上学,就是他们担责的一种表现形式。子女不能随迁到首府上学,这确实是对农民工的严厉惩罚,但是在如此惩罚农民工的同时,是否也严厉惩罚了他们的孩子?按照无罪过即无须承担责任的处事原则,农民工的子女何其无辜!
我想制定《办法》的人,不妨设身处地地为农民工子女想想。本来,同是学童,作为农民工的子女就已经低人一等两等乃至N等了,乡村的教育环境咋能和城里相比。好不容易开放搞活了,乡村娃也可以随父母进城,到师资优越的学堂上课了,谁知咋又冒出来一道专门拦截乡村娃的门槛?都说出身是不能选择的,人生道路是可以选择的,可是,这般规定之下,农民工子女如何“选择”他们的人生道路?生而为农民工子女有错吗?
教育的功用有很多,但是再多也绕不过去培养健全的人格、独立的精神和追求公平正义的品质这几项内容。同为学龄儿童,仅仅因为他们的父母是农民工而又没有交社保,他们就要被免去在首府就读的资格,这人生的“预赛阶段”他们就注定了要输,这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而那些父母为城里人的学童,则不存在上述门槛限制。事实教育永远胜于一切美丽言教,如此事实教育之下,我们岂能奢望把这城乡两类学童培养成人格健全、具有独立精神和追求公平正义的品质的人?
因此,仅就这个层面而言,和现实相比较,《办法》的观念是倒退了。近年的现实是,2004年9月起乌市所有国办中小学向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不设门槛敞开大门,当年乌市中小学中农民工子女人数为3万余人,到2007年底,人数增至7万多人。
农民工子女人数增加是件好事,至少这部分乡村娃和城里娃相比,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所以现在问题不是如何限制乡村娃进城读书,而是如何扩大乡村娃进城读书的规模。《办法》却反其道而行之,“首府教育行政部门一些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
近年常有人大呼曰:“别让你的孩子输在人生起跑线上!”可是明摆着,有的农民工的子女已经注定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了,他们要想夺取人生比赛项目的胜利,就得付出比城镇娃更多的努力。果真如此,我们的社会,真的发生了一日千里的进步了吗?
客观上讲,缩短城乡教育差距,这不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可能需要很漫长的时间,但是尽管如此,乡村娃有理由追问,既然我们的爸爸妈妈在为城市建设出力流汗甚至磨出血泡,那么,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到底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做缩短城乡教育差距的促进派,还是做缩短城乡教育差距的反对派?
20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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