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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包养女大学生杀大款一审判死刑

被包养女大学生杀大款一审判死刑

6月19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女大学生张超残杀情人案在丽江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谢宏和张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光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超在庭上表示,我只想要回木哥(被害人)承诺给我的钱,并没提出要杀死他,取到钱后我曾说放了他,但我从卫生间出来就发现人已经死了。我认罪,请看在我年少无知,对社会的偏激,一时铸成大错,同时我父母已经年迈的情况,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定性为抢劫罪,对3被告人的杀人行为应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这是我国现行刑法针对抢劫犯罪的危险程度而专门规定后果加重情节的立法精神体现。 据《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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