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时代 ”宣传高回报率遭质疑
阳光讯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房产企业在发布广告时不得含有投资回报、升值等内容,然而领先时代广场对外宣传时打出高达13.52%的回报率来吸引眼球,市民质疑如此做法涉嫌违规。
日前,陕西佳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领先时代广场项目发布的售楼广告引发市民热议。
想要购房的陈先生指着领先时代广场的售楼广告说:“从广告上特意突出的投资回报率来看,分明是暗示购房者购买了该项目后的收益能够得到保证”。
同样在考虑投资的张小姐则认为,售楼广告强调高额回报,说明开发商缺乏实力,谁能保证项目不会成为烂尾楼呢?
翻开领先时代广场6月5日刊登在某周刊的售楼广告,一则写字间模拟预算表引起记者的注意,面积为210.72平方米的写字间投资分析回报率高达13.52%。把银行储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进行比较后,结果显示地产投资以低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最值得期待。
6月10日下午,领先时代广场销售部范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辩称,领先时代广场6月5日刊发的广告是经相关部门审批过的,公司认为广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问题。
律师:醒目标注回报率违规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张鼎律师认为,《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16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从领先时代广场刊登的宣传广告上看,醒目标注回报率显然是违规。
领先时代广场公开宣传高额回报的做法相关部门是否知情?又将是怎样的态度?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