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 2008-2-25 09:20
西安08年将竣工2万套经适房
[b]西安市今年将竣工2万套1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以进一步遏制房价上涨势头。[/b] [b]并启动50个城中村和10个棚户区的改造项目。[/b] 从日前召开的西安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西安将进一步控制商品住房套型标准,遏制房价上涨势头。全年实现房地产新开工9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新开工180万平方米、竣工140万平方米,按每套70平方米计算,约建成2万套经济适用房。同时廉租住房新开工2.5万平方米、竣工2.36万平方米。此外,西安市还将整合城建系统各部门信息资源,规范房地产开发信息发布,扩大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社会监督。据了解,2008年,西安市将投入110亿元用于城市建设,启动50个城中村和10个棚户区的改造项目,并在全市建成66个休闲绿地小广场。
[b]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b] :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b]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b]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品房平均价格2500~3000元/平方米计算,家庭年收入线标准应为年收入25000~30000元。
[b]3、申请程序[/b]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b]4、可购房面积[/b]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家庭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三口之家可购买建筑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的房型(二人按三人计),以上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4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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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自: [url=http://blog.sina.com.cn/feitian81n][color=#000000]http://blog.sina.com.cn/feitian81n[/color][/url]>